规章制度

关于优秀个人、班集体的评选办法

为贯彻教育方针,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诸方面全面发展,增强争先创优意识,鼓励学生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,努力成为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,根据我院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优秀个人的评选
(一)分类
优秀个人分为综合素质奖、单项奖和比赛优胜奖。综合素质奖设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;单项奖设文化学习优胜奖、专业学习优胜奖、进步奖。
(二)评选条件
1、基本条件:
1)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劳动、爱科学、爱社会主义;
2)积极要求进步,思想品德好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;
3)遵纪守法,遵守社会公德,爱护公物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4)热爱本专业,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成绩优良;
5)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、社会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。
2、具体条件:
1)综合素质奖条件:
①优秀学生:专业成绩优异,文化成绩优良。占本系学生5%(无达标者空缺)。
②优秀学生干部:担任学生会、团支部、班委会干部,能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学习成绩总评良好以上;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,热心为同学服务;在工作中,既坚持原则又讲究方法,作风正派,工作取得显著成绩。占本系学生5%(无达标者空缺)。
③优秀团员:加入共青团一年以上;能够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和团组织的各种会议;积极缴纳团费;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。占本系学生5%
2)单项奖:
①文化学习优胜奖: 文化学习认真刻苦,成绩优异,且各方面表现良好,无违纪现象。占本系学生5%(无达标者空缺)。
②专业学习优胜奖:专业学习认真刻苦,成绩优异,且各方面表现良好,无违纪现象。占本系学生5%(无达标者空缺)。
③进步奖:专业或文化成绩在本学年进步幅度较大,且平时表现良好。占本系学生5%(无达标者空缺)。
3)比赛优胜奖:以参加比赛获奖等级为依据。
(三)奖励标准
1、综合素质奖:优秀学生,奖金1000元;优秀学生干部,奖金800元;优秀团员,奖金300元。
2、单项优胜奖:文化学习优胜奖,奖金500元;专业学习优胜奖,奖金500元;进步奖,奖金200元。
3、比赛优胜奖:市级比赛一等奖奖金300元,二等奖奖金200元,三等奖奖金100元;全国比赛一等奖奖金500元,二等奖奖金400元,三等奖奖金300元。
二、优秀班集体的评选
(一)评选条件
1、有坚强的班级领导核心,团支部、班委会班子健全,有民主、团结、友爱、积极肯干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好风气;
2、班风正,讲文明礼貌,团结互助,尊敬师长,社会责任意识、集体主义观念强。
3、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学年度班内违纪学生比率低;宿舍、教室卫生成绩优良。
4、有一个严谨求实、刻苦钻研、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,同学主动学习,认真实践,学习成绩优良率高。
5、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,并且能够积极组织和踊跃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和各项公益劳动;
(二)奖励标准
优秀班集体视工作情况各系适量推选,全院总数不超过班集总数的15%。优秀班集体奖金500元。
三、评选机构
优秀个人、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由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。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,组员由学生处、教务处、公共教学部、团委、各专业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。办公室设在学生处,负责奖学金的日常管理和发放。
四、评审程序
1、各专业系根据上一学年学生、班级的成绩和表现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组织初评,并将拟受表彰的学生、班集名单报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办公室。
2、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织复审,并报院办公会审批。
五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评优资格
1、触犯法律,受到行政拘留以上处分;
2、当年有校纪处分史;
3、专业、文化有一门功课不及格。
六、奖金的发放
1、优秀个人、班集体按学年评定,由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。
2、对获奖学生,学院将填写《奖励登记表》存入学生个人档案,颁发荣誉证书并张榜公布,在全院表彰。
此办法自200891日起试行。